寧波剛上小學一年級的學生軍軍還不知道爸爸媽媽要離婚,只是懵懵懂懂地覺得他們只要在一起就會吵架。軍軍父母皆同意離婚,但都堅持爭取孩子的撫養(yǎng)權。
為最大限度地維護未成年人利益,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,寧波大學法學院兩名大學生家事調查官開始了案件調查,陸續(xù)走訪了雙方家庭。
“我們調查發(fā)現(xiàn),兩人經濟條件相當,但女方忙于工作,男方及男方母親撫養(yǎng)孩子的時間更長。”寧波大學法學院2014級學生郝強作為大學生家事調查官如是說。他們還走訪了軍軍就讀學校,老師表示軍軍對母親表現(xiàn)得并不十分親切,經常接送的是父親和奶奶。
調查走訪多次后,兩名大學生家事調查官根據(jù)訪談內容和家事調查官們的合議內容,撰寫了家事調查報告,報告顯示軍軍父親在撫養(yǎng)時間和感情基礎上更占優(yōu)勢。法院由此全面把握案情,并形成了綜合判斷,最終將孩子判歸男方。至此,案件圓滿解決。
“父母雙方誰最合適撫養(yǎng)小孩,法庭在給出結論前,將委托家事調查官進行調查。”寧波市海曙區(qū)法院副院長張丹丹說。海曙區(qū)法院在民事案件審判中引入家事調查官制度,這也是浙江省首次確立家事調查官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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寧波市是全國較早引入家事調查官制度的試點城市,一支隊伍正是寧波大學法學院的學生志愿者們。2015年,寧波大學法學院與寧波市海曙區(qū)法院簽署合作協(xié)議,大學生作為家事調查官幫助法院進行案件調查,他們由此成為全國首批大學生家事調查官。
“法科生就應當有社會擔當,用自己的專業(yè)知識去解決社會問題。”寧波大學法學院院長張炳生說。
除了離婚糾紛,寧波大學法學院學生還參與調查了喪偶兒媳繼承權糾紛、未成年人探望權變更糾紛等類案件,幫助當事人得到最公正的判決。此外,在參與家事調查的過程中,他們還參與修訂了《寧波市家事調查官工作規(guī)程》,使得制度更加專業(yè)化、正規(guī)化。
兩年來,大學生家事調查官走訪了6家基層法院、15家律師事務所、50個社區(qū),調查受訪者342人,全程參與并撰寫了47例家事調查報告。適用家事調查官制度的128例家事案件,調解、撤訴101件,調撤率達到79%,無上訪案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