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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書記校內軋折學生腿

來源:東北網   作者:網站編輯  熱度:℃   發(fā)布時間:2016-01-16

    13歲的小馬,是林甸縣第二中學初二年級的學生。去年,他在校園內遭遇一場車禍,致使他在床上躺了4個月,何時能康復至今未知。肇事者不是外人,竟是該校黨支部書記楊帆。

  小馬的父親馬鑫向本報反映此事,是因他認為校方應該負有管理責任,而今學校方面一直沉默。另外,馬鑫稱,最初發(fā)生車禍時,肇事者很積極地墊付了一些醫(yī)藥費。但后來不知為什么,肇事者的態(tài)度發(fā)生了轉變。

  1月13日,記者對此事進行了調查。


    13日,記者在林甸縣一棟居民樓內見到了躺在床上的小馬,他正躺在床上看書。身高1.8米的小馬,長得很結實。但由于左腿安置的兩塊鋼板還未取出,他的腿還是腫的。目前,只能躺在床上靜養(yǎng)。

  小馬向記者講述了遭遇車禍的經過。2015年9月6日,開學第3天。由于縣里要召開運動會,下午學校組織學生練習體操。練習一段時間后,老師看學生們很累了,就讓大家休息。

  “我要去食雜店買水,貼著道邊的花壇走,突然就被車撞到了。我被車撞倒了,還沒明白怎么回事,車又從我的腿上軋了過去,當時我就蒙了。直到進了醫(yī)院,我才緩過神兒。”小馬認識撞他的女司機,是他所在學校的黨支部書記楊帆。小馬分析,他被撞倒后,楊書記是打算踩剎車停車的,結果太緊張,把油門當成了剎車,造成車從他左小腿上軋過去的后果。

    記者看到,小馬的左小腿上有3處做過手術的刀口,且左腿明顯較右腿粗腫很多。

  由于父母平時上班,小馬現(xiàn)在住在爺爺家。家人怕小馬躺在床上太無聊,特意買了一部電視放在他的房間。小馬說,電視買回來后,他沒看過幾次。他說:“我現(xiàn)在特別想上學,真的。躺在床上太郁悶了。現(xiàn)在就是天天讓我玩游戲、看電視,我都不開心。”


  小馬父親:真怕孩子的腿會落殘疾

  小馬的父親馬鑫告訴記者,小馬被撞的消息是小馬的班主任通知他的,他工作的單位距離小馬的學校300米左右,聽說兒子被車撞了,他從單位跑到學校去,現(xiàn)場圍了很多人。

  馬鑫說:“當時,孩子還躺在車后面,楊帆看到我,第一句話說,沒事兒,我的車是全險。我哪顧得上這個,孩子還不知道傷成啥樣兒?!?/span>

  馬鑫說,車禍發(fā)生在當日16時30分左右,小馬送到縣里的醫(yī)院后,經檢查,左腿粉碎性骨折,需要做手術,建議轉院。幾經輾轉,小馬才被送到哈醫(yī)大二院,已是當日23時。

根據(jù)醫(yī)院診斷,小馬脛骨干骨骨折伴腓骨骨折(粉碎性)。小馬在住院的52天里,經歷了大大小小的手術共5次。

  馬鑫說,小馬最初住院時,楊書記的態(tài)度很積極,給墊付了一些醫(yī)藥費?!爱敃r她還說,會給孩子找老師到家里補課,不用我們擔心孩子的事。我看她態(tài)度那么好,警察問我要不要繼續(xù)扣她車時,我說不用。從她的態(tài)度看,我覺得她會負責的?!?/span>

  馬鑫告訴記者,楊書記給小馬墊付了13.3萬元醫(yī)藥費。有一天,他給楊書記打電話,告訴她住院的費用不夠了,楊書記讓馬鑫先墊付。“從那以后,她就沒掏過錢了,我們自己也花了好幾萬元了。孩子沒拆線就出院了,可是到現(xiàn)在也沒有老師來給補課。因為需要靜養(yǎng),還需要二次手術,沒辦法,我給孩子辦了休學,再上學就得重讀了。前段時間,醫(yī)生說,小馬需要到正規(guī)康復醫(yī)院接受治療,需要不少錢。我現(xiàn)在也拿不出錢來。我和楊書記談過,可她的態(tài)度和最初不一樣了,我們談僵了。我現(xiàn)在最擔心的是,孩子的腿會落下殘疾,那孩子這輩子就毀了。”

  另外,馬鑫質疑學校的管理方式,“車輛怎能隨意在校園里行駛?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如何保障?”


校長:書記態(tài)度一直挺積極的

  1月13日10時許,記者來到林甸縣第二中學。記者看到,學校南北兩側道路上設有鐵樁,阻攔過往車輛,但一側鐵樁已被破壞,另一側也形同虛設,車輛依然可以從鐵樁間的空隙穿過。

  記者進入校園時,門衛(wèi)值班人員并未攔阻。從學校大門到教學樓,只有一條甬路。教學樓前停放著幾輛車,記者拍照時,保安詢問記者身份,并告知記者,書記和校長去縣教育局開會了,不在學校。

  正值下課,學生們去操場必須經過甬道,但仍有車輛進出,無人管理。

14日,記者撥打從學校門衛(wèi)得到的楊書記手機號,第一次撥打時,對方處于“呼叫等待”狀態(tài)。之后多次撥打,一直無人接聽。記者給楊書記發(fā)短信,向其說明身份及采訪意圖,但她并未回復記者。

  14日8時40分,記者通過電話采訪了林甸二中侯校長。他說,楊書記撞到學生后,一直積極面對此事。對于馬鑫所說楊書記墊付13.3萬元醫(yī)藥費的事,侯校長稱:“已經花了15萬多了?!?/span>

  記者向侯校長詢問校方對車輛的管理制度,以及小馬被撞后,校方是否以此為戒加強管理。侯校長說:“按規(guī)定,學校有指定的停車場,課間不允許行車。這件事過后,我們加強了管理?!绷硗?,侯校長認為,事發(fā)時,學校組織學生練操,應屬上課時間,所以楊書記不算違反規(guī)定。記者告訴侯校長,記者在采訪時看到課間休息時,仍有車輛通行。侯校長說:“那還是管理有問題。”

  按法律規(guī)定,中小學生屬限制行為能力人,學校必須保證學生在校安全。對此,記者問侯校長,校方對小馬在校園內被車撞一事是否有責任。侯校長說:“如果校方有責任的話,有兩種途徑解決,一是法律途徑,二是協(xié)商,不管哪個途徑,學校都會承擔?!?/span>


律師:楊書記有賠償義務,校方有過錯

  記者在公安機關下達的《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》中看到,楊帆在這起事故中負全責。

  馬鑫說,他已咨詢了律師,準備通過法律途徑維權,但是這個過程很慢,可小馬的治療不能耽誤,現(xiàn)在需要錢。所以,他希望楊書記能先幫忙解決小馬的康復費用,其他問題可以再研究,但雙方并沒達成共識。

  14日,記者就此事咨詢了新聞傳媒集團法律顧問沈正雪。沈律師分析,此事如果通過訴訟渠道解決,那么有3個被告,即肇事車輛所在的保險公司、楊帆、林甸二中。沈律師說,如果賠償范圍超出了保險理賠范圍,超出的部分由楊帆主要賠償,其次是校方。沈律師認為,校方有義務保證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。另外,學生練操期間,老師讓學生集體休息,那么就等同于課間。校園安保部門應對校園內的車輛行駛進行監(jiān)管。綜上所述,沈律師認為,學校存在管理過錯,也應擔負相應責任。



責任編輯:王秋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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