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月28日,記者從“新東方教室奸殺案”受害人母親李潔處獲悉,該案的民事訴訟部分將于明日(10月29日)下午3點在北京市昌平區(qū)人民法院開庭。此前,李潔向法院遞交《民事起訴書》,請求法院判令被告王某以及他母親承擔死亡賠償金、精神損害賠償金、喪葬費等共計超過175萬元。
李潔女兒
記者獲取的《民事起訴書》顯示,刑事審判時,原告李潔不想與被告人達成賠償協議,因為李潔不想拿女兒的生命以金錢來作衡量,只想讓被告人獲得應有處罰,并當庭明確表示,在刑事審判結束后,會單獨提起民事訴訟,得到法庭準許。
法院傳票
刑事審判后,李潔“為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,根據相關法律規(guī)定,依法提起訴訟。”李潔在《民事起訴書》請求法院法院判令,兩位被告——王某和他母親承擔死亡賠償金、喪葬費、交通費、差旅費、誤工費及精神損失費等相關費用,共計1752990元。
紅星新聞此前曾報道,2016年5月19日晚,李潔16歲的女兒姚某在北京昌平新東方外國語學校失聯。次日清晨,姚某的尸體在該校教學樓601教室被發(fā)現;同日,姚某的同學——17歲的王某投案自首。據王某交代,于19日21點左右,在教室強行和姚某發(fā)生關系后,因為恐懼其會告知家長老師,后扼其脖頸致其窒息死亡。
2017年6月26日,北京市第一中院一審認定王某犯故意殺人罪、強奸罪,判處其無期徒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。隨后,王某一方不服,提起上訴。2018年12月27日,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,駁回上訴,維持原判。
新東方,新東方教室奸殺案,奸殺,教室奸殺,受害者,母親索賠,受害者母親索賠175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