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11日上午,鄰水五中組織全體教師對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》展開了學習。
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了學習:一、總則;二、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使用;三、管理和督查。在學習中,有教師提出:在沒有學習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》之前,并不知道漢語文出版物中需要使用外國語言文字的,應當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必要的注釋;廣播電臺、電視臺以普通話為基本的播音用語,需要使用外國語言為播音用語的,須經(jīng)國務院廣播電視部門批準。這就表明了中國這個家對語言文字的重視,所以,全體教師也明確的認為,不管是教師還是家長,包括孩子們都應該推廣普通話,推行規(guī)范漢字。(通訊員 劉亮)
鄰水五中,“愛心捐款”倡議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