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江蘇高院公布一起未成年人高額追星消費案。14歲的小童因迷戀某偶像團體成員,于2022年7至8月間在粉絲應援負責人阿偉的網(wǎng)店高價購買明星周邊,一個月內(nèi)瘋狂消費6萬余元。小童母親以不知情為由主張交易無效,要求退款。法院審理認定,阿偉以應援集資為目的誘導未成年人消費,存在主要過錯;監(jiān)護人未履行監(jiān)管職責亦有過失。最終判決阿偉返還436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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少年,追星